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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 悔 篇


1991年12月14日我開始韓國生活.(看~~連日子,都記得清清楚楚的!)


那個愛的小窩,真的好小,只有十三坪,兩房一廚一衛(無廳).


大點兒的那個房間,是客廳,兼主臥,兼吃飯的地方.


小的那個房,是書房,兼客房,兼衣物間.


廚房小到只能我一個人站那兒,做飯.


浴室則在樓梯下方,每當洗澡時,還得行鞠躬禮.


兩個碗,兩雙筷,幾個舊鍋子,兩條被子,都是王子從家中偷偷地帶來的


冰箱比照Hotel size,家俱都是 second hand.


家中唯一又好,又新的是洗衣機,由台灣妹妹贊助來的.(我用了十四年,生老二時才換新的)


該有的都有了,我和王子倆很開心,很滿足!!(現在想想好像在辦家家酒)


可是很快的, 所有喜悅,都被油鹽醬醋茶給磨滅了.


因為來的季節不對,天氣又冷又乾,真的很乾(晚上洗衣晾房裡,隔天早上就乾了)


十三坪的半地下室裡,幾乎是不見天日的.


隔音設備也是一流的~~差,隔壁的打呼聲,好像就在耳邊.


當我們做愛做的事時,隔壁也會敲牆以示抗議.


能吃的東西除了泡菜蘋果,還是泡菜蘋果(食物不如現在的多樣)


因為乾冷時,常癢到不行,又電到不行(靜電超強)


加上每天睡地板,起床後總是腰酸背痛.


我終於撐不住了,我開始生病,我開始報怨我的王子.


"搬家!搬家!~~我受夠了!"我說,"沒錢,搬去那兒??"王子說


"你說你是神(Shin),你去想辦法多賺一點,不然我工作也行."(Shin=신韓文申和神字同音.他姓申)


王子說:"女主內,把家照顧好就行,再說你韓文不行,就先把韓文學好吧!)


王子努力賺,用力賺,拿回來的年薪是八百五十萬(換算成台幣平均每月約二萬三)


倆人吃,穿,交通費,學韓文的學費,加加減減以後總是入不敷出


台灣媽媽捨不得,經常給予贊助.


好不容易等到王子換工作,至少錢方面稍微寬裕些了.


公婆也因兒子離家八個月還沒放棄,才來看我們.


也首肯要為我們辦婚禮.


婚後不久,我們終於搬離那不見天日的房子.


但是生活中還是有很多,我以前沒想到的事.


我的王子因為工作認真很受老闆賞識.


他為了多賺錢而努力加班,也為了不辜負老闆,而努力應酬.


為了鞏固長子的地位,而不斷地要求我努力配合他父母.


每當公婆家有大小事時,一定得早早到.(即使王子不到)


公婆出遠門時,我總一個人從首爾坐車到仁川去看門,和弄飯菜給小叔小姑.


我的王子得上班不能同行.


我真~真~真的~~開始"後悔了"(要是換成別人也會後悔的)


為什麼王子總是忙到不見人影???


為什麼我得去他家看門???


為什麼我難過沮喪時,他總在陪客戶喝酒???


我懷疑我的選擇,我說:"再-也-過-不-下-去-了"


他說:"為了我們的將來,我這麼努力,為什麼還不能體諒??不能忍耐??"


王子說:"妳多體諒,多忍耐,好日子就不遠了.好嗎??""乖乖聽話ㄛ!!"


王子又說:"我是長子,以後父母財產至少有一半是會給我們的"(他的如意算盤打錯了,前年全給了老二)


就這樣我開始學習忍耐.


每每在我後悔的時候,我告訴自己沒什麼能比住地下室糟的.


凡事與其等待王子,還不如自己來.


當他喝到不行時,我不會捲包袱.(我會請他捲包袱)


我總是努力調整自己,


為了我的孩子,為了那份得來不易的愛.


我和王子還在不停的努力中.


雖然我們也常常後悔,但後悔無濟於事,日子總要過,不如努力往前.


現在無論有多糟,都永遠要比地下室的那年強.


我不再回頭,我要在這異鄉與我的王子廝守一生!!


後記: 在寫真愛篇時,我哭到不行,因為已經好幾年,沒去回想過往,邊寫邊想,越想越感傷,


           整個腦子裡只有那十三坪的房子,實在受不了,於是打電話給老公,


           他居然大笑說:"又不是孩子,再說現在日子,也比以前好,我也還愛著你啊!"


           他又說:"本來凡事就都得付出代價的,更何況是尋找幸福呢!我們得對我們


           的選擇負責, 不是嗎?!"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真的耶!!如果要幸福,還是得付出相當代價的.在此與各位已婚者,


           未婚者共勉之~~.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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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